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废标公告
我部对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因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足家,项目废标。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 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老师、辛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六、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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