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废标公告 我部对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因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足家,项目废标。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 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老师、辛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六、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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