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基础化学实验室、化工单元实训室(液体输送、传热、吸收解吸、精馏塔、过滤、干燥、萃取和间歇反应釜等操作实训系统)化工设备及自动化控制培训设施、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设备、危化品储存设备及标准教学场景布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即年月至开标前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新成立的企业(成立不满个月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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