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昶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阳江市阳东区红丰镇塘围初级中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阳江市阳东区红丰镇塘围初级中学年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红丰镇塘围初级中学年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服务 (项)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学校学年度起止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