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会议室信息化)。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会议室信息化)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会议室信息化)):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会议室信息化)
.(项)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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