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座观光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座观光车采购项目己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分公司座观光车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南京市
项目预算: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筹
采购需求:拟购置台座锂电池观光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年月日以来)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年月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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