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入围家数:两家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 采购需求:为本部及分院社区(不包含石嘴山中心医院)提供广告标识制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制作、安装室外亮化字牌,室内各类标识、制度、展板、宣传画册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报名(详见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石嘴山日报社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佳鹏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项目报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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