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入围家数:两家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
采购需求:为本部及分院社区(不包含石嘴山中心医院)提供广告标识制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制作、安装室外亮化字牌,室内各类标识、制度、展板、宣传画册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报名(详见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石嘴山日报社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佳鹏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广告标识制作服务项目报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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