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安全实训基地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有效期内至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安全实训基地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安全实训基地餐饮管理服务,采购内容包含人员配置、管理及服务、食谱制作、成本管控等。 、预算金额:.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供应商应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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