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南标识引导改造项目动静态标识采购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招标条件长沙南标识引导改造项目动静态标识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已经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通号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长沙南站站台层、一层进站厅、高架层候车厅、旅客活动平台的动态屏、静态屏等标识改造。沪昆场:新做旅客活动平台标识引导标识、进站厅镶嵌标识、站台层出站口吊挂标识、无障碍电梯贴附标识等共计块。武广场:新做旅客活动平台标识引导标识、进站厅镶嵌标识、站台层出站口吊挂标识、无障碍电梯贴附标识等共计块。.招标内容:/动静态标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许可和认证: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认证)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应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年至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业绩,并提供带供货清单的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文件,无不良反映。.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地方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内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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