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询比文件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通过询比方式选择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单位,现公开询价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项目业主: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西部物流园。
(四)项目规模: 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目前处于施工阶段,本次为二期、新建建筑面积约.㎡。
二、采购范围
中标人依据国家、行业及重庆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对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成果”)并对评价成果负责,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展评价成果专家评审,承担项目评价成果的全部论证、专家评审、协调、修改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协助招标人完成评价成果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或备案(如需)。评价成果份交招标人。
三、工期
(一)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日历天内出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相应评价成果。协助招标人在评价成果送审后日历天内完成评价成果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或备案(如需)。
(二)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上述工期无法完成工作的,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金额人民币元。中标人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报价须知
各投标人请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依据国家、行业及重庆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报出完成采购范围中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本次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包干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成果编制所需的服务费、装订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评价成果送审后所需的专家评审、协调、修改费用以及与合同相关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报价不再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
(二)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四)近三年承担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至少一个(附业绩证明)。
(五)提供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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