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招标条件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年,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二、招标范围及服务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授权范围内,对信用卡(含个人信用贷款、普惠个人贷款)逾期客户进行合法合规还款提醒、催收(含电话、上门等方式)(详细规模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服务期: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国家登记主管机关颁发的有效证照,正常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义务,具备开展委托催收业务合法主体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民事主体,包括专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或能够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公司。其中,专业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逾期账户催收服务内容,或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的类似表述;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金融信息服务等类似表述。(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新疆设有常驻办事机构,拥有固定办公场地,且满足作业团队需求。具有完备的办公监控措施,办公场所配有录音系统及摄像监控设备,支持对催收作业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催收录音、录像等资料至少保存年,且可供招标人随时查证调阅。(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监控措施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信息安全规范、催收作业、投诉处理流程及应急处理机制符合工商银行相关规定要求(或承诺中标后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在委托催收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与我行保持高效的沟通,对投诉处理能够快速响应,切实保护招标人委外催收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承诺函).配备成熟稳定的催收团队,催收团队成员及负责招标人项目的相关人员应与委外催收机构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约定其对招标人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约束性条款。(提供催收团队成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拥有成熟、高效、安全稳定的风险控制和催收管理系统,能充分满足合作催收业务要求,存储数据的服务器必须在境内。(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建设承诺函(需包含与本要求描述相近的内容)).存放数据文件的计算机应有安全保密设置,数据储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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