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机房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一)各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要,现对“年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机房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相关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关于采购公告中的报价要求“()各项投标报价低于分项限价的%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各项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包含成本构成以及低价依据和分析,否则将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问题:各项投标报价低于分项限价的%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各项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包含成本构成以及低价依据和分析,具体需包含哪些内容,什么是有效依据?答复:一、各项投标报价(含税)低于对应分项限价(含税)的%,投标人须提交成本分析报告。该报告需包含设备或其组件成本、实施成本、维护成本等核心内容,并对低价成因进行详细分析——须清晰说明“如何实现低价”,严禁使用空洞含糊的表述。二、设备成本依据的材料要求如下:、若为采购的成品设备,须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合同中含单价、运费、安装费等信息)、对应发票及验收报告等材料;若为进口设备,还需额外提供报关单(非进口设备无需提供)。、若为自有品牌设备,则需提供组件或生产材料对应的上述同类资料。三、实施成本及维护成本需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含人工单价)及发票。四、总成本不得高于本次报价。五、依据材料时效性要求:上述所有材料须为本次采购公告发出当天起前一年内产生的材料。通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需根据新的时间要求对已递交的保函进行检查确认,如原保函满足要求的可沿用,如原保函已不满足要求的,应重新开具保函或变更原保函有效期,以确保保函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保函的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请各报价单位按澄清公告内容执行!特此公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熊志浩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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