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能路建设工程施工
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樵能路建设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和“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第二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原内容:
招标条件
樵能路建设工程己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樵公资【】号公资系统会议纪要批准(备案)建设。本招标项目樵能路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以 樵公资【】号公资系统会议纪要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现修改为:
招标条件
.樵能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广东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备案建设。.本招标项目 樵能路建设工程施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信标评审因素 诚信状况
原内容:
诚信状况(分)
☑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按招标项目有效投标人的动态信用得分高低划分档次,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前%(含%)的投标人为第一档,%~%(含%)的为第二档,%~%(含%)的为第三档,%~%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每档分差为分.注:、动态信用得分排名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到的动态信用得分为准;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诚信状况为准。、排名采用“中式排名”方式进行计算,动态信用得分相同的排名相同,并不占用后续排名。
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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