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李河口桥引道下涵管封堵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李河口桥引道下涵管封堵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工程概况:工程位于长葛市李河口桥西侧引道(菜姚路),涵管直径为.米,三排布置,单排长度米,需要对部分管段进行封堵。 、采购范围:封堵段(上游侧单排米内及下游侧单排米内)涵管内淤泥清理、管道内采用自密性混凝土填充、两端采用砖砌封堵,以及施工临时工程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地点:河南省长葛市李河口桥。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年月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在建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近个月(年月以来)的社保证明。 、供应商近三年(、、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供应商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响应资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相应信息应保持一致。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供应商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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