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华新材料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脱硫污泥
委外处置服务商寻源公告
为持续提升滨化集团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确保固体废物合规合法处置,计划对滨华新材料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脱硫污泥进行公开处置,诚挚欢迎信誉佳、实力强、资质好的单位前来报名,请有意向的单位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滨华新材料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脱硫污泥委外处置
项目地点:滨州市北海新区
服务期限: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项目:详见附件 二、报名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报名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限制高消费行为。
、企业或公司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
、报名单位注册地在山东省内,需有密闭的存储厂房,贮存、处置场地均在山东省内,禁止跨省转移。
、报名单位在年月日之前注册成立,成立日期需满足两年,注册资本高于万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三、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请将以下审核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招投标联系人电子邮箱或将纸质版审核资料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至招投标联系人地址处。
接收单位资料:营业执照、环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查验)
注:报名信息表注明报名废物名称及年最大可接收处置量,请报名单位所提交报名资料以“项目名称+处置废物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一并提交报名资料(见附件)。
意向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会拒绝接收。
五、资格审查
我公司将依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审核通过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报名时的资料查验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六、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员:
高经理
、招投标联系人员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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