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年-年非执法类辅助及后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年-年非执法类辅助及后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年-年非执法类辅助及后勤服务项目 项 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提供机关非执法类辅助服务、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食堂劳务服务及采购人需要的其他服务等。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期限内非执法类辅助及后勤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限均为年。若年度合同期内,乙方未触发提前终止合同情形的,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服务标。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