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环境监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环境监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环境监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一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环境监测采购项目 项 .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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