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春机场靠机车辆防碰撞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条件
长春机场靠机车辆防碰撞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法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机场靠机车辆防碰撞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长春机场靠机车辆防碰撞系统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供货地点:长春机场指定地点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项目预算:.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服务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项目接受靠机车辆防碰撞系统开发商或代理商参与,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系统开发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开发商对同一系统,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若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系统参与投标,将均不能通过初审。(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 自年月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拟供系统具有民用运输机场或航空公司靠机车辆加装防碰撞系统的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年月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民航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投标人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投标人年月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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