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玉翠新村区号室分租赁协议(续约)转直接采购公示 龙华玉翠新村区号室分租赁协议(续约)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龙华玉翠新村区号室分租赁协议(续约)直接采购公示 龙华玉翠新村区号室分租赁协议(续约)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龙华玉翠新村区号室分租赁需求,拟采购龙华玉翠新村区号室分租赁协议(续约)项目一项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郑小玲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方展文,-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平,-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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