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低压电器(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低压电器(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低压电器(第二次)。 . 入围供应商数量:家。 . 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期 低压电器(第二次) 低压电器采购框架合同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阜盛西街号院、山东省烟台市海滨中路号 框架服务期两年,交货期:单笔订单下单后天内完成交货 注:()质保期:个月;原厂质保期超过个月的,按原厂质保期执行。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合同签订主体为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的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年(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年不亏损,且近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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