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虹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宝山区聚丰园路弄号室)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宝山区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聚丰园路弄号室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内容:、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标的按照资产现状转让。
、标的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尤传杰,电话:(需提前电话预约),踏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签署《踏勘确认函》,一并提交至交易所作为参与受让报名的必要材料之一,详见公示附件。
、意向受让方如需前往交易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需向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签字后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函。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按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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