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明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江苏明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汽车客运南站风光储充检超充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在海州区汽车客运南站建设储能设施、充电桩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集装箱式/储能柜一套、分体式充电机套、分体式充电机套、微风发电机套、预制舱式配电站一座。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超充桩、直流快充桩、储能柜、微风发电机、高低压设备等设备采购,配合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 .交货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客运南站。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天内完成供货、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质保期:年;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充电桩企业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年 月 - 年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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