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物流公司天津地区汽车吊服务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物流公司天津地区汽车吊服务专有协议 物流公司承揽中海油系统内天津地区吊装作业服务,因自有车辆不足,需就此项目提出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天津地区吊装作业服务,需提供汽车吊装卸服务(含起重工)。汽车吊车型包含吨汽车吊、吨汽车吊、吨汽车吊、吨汽车吊、吨汽车吊、吨汽车吊、吨汽车吊。服务期年,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年月 、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吊车服务业绩合同累计结算金额不少于万元,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①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采购名称、主要服务内容等;②验收证明或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内容、验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项已完成的订单的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个有效业绩。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内容、验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业绩的对应发票,以便对发票进行查验;如中标人不能提供发票,将视为无效业绩,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如提供为新开发票,招标人将在六个月后进行发票再次核验,如冲红,也将视为无效业绩,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如发生中标候选人变更,招标人有权要求变更后的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涉及业绩的对应发票,其要求按照上述第条执行。 、车辆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车辆须车况良好、资质完备、保险齐全,具备国家法律规定证件及年审手续,并符合作业地区的环保排放标准,须有定期检验报告。 ) 要求投标方自有汽车吊数量至少台,其中吨吊车至少台,吨吊车至少台,须提供自有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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