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水利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组织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利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工程项目现场车辆租赁服务,包括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用于工程项目现场的使用车辆及防晒贴膜、车载、车辆年检、维修保养、雪地胎的更换及存储等服务。 车辆要求: ()从新车购置到签订租赁合同,不超过年; ()不得使用黄标车、高能耗淘汰车辆; ()车辆状况良好、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和涉水事故、发动机及车辆整体结构未进行过大修、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车辆保险齐全(要求有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万、全车座位险每座不低于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不低于万) 修改为: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万、全车座位险每座不低于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不低于万)、车辆无法律及合同纠纷。 .服务期:本项目采用++采购模式,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视供应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考核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服务地点:工程项目现场(包括绥化、佳木斯、大兴安岭周边地区),主要为水利工程施工范围及管理区域。 .采购划分:按照工程地域分布情况,本次招标共分个包,包(绥化地区)、包(佳木斯地区)、包(大兴安岭地区)。每个包中租用车辆的数量以工程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采购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租赁车辆最高限价表。 .其他:本项目供应商不允许兼投,即每家供应商只允许参与个包的响应(已参与包、包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包、包、包的响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内提供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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