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烧伤整形设备采购项目废标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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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我部组织的医院烧伤整形设备采购项目开标,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满足开标条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现将第二次采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医院烧伤整形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一
.强脉冲光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台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在安装个月内进行使用验收。
湖南省长沙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激光治疗机
台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台
说明: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管理、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时,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最高限价:万(含税);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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