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全自动生化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号公交大厦栋单元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全自动生化仪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全自动生化仪,一批,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也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每年-月期间评审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③依法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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