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年部分设备材料询比()采购(二次)
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年部分设备材料询比()采购(二次)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现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其释义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年部分设备材料询比()采购(二次)
.项目建设地点:详见公告附表
.本次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告附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交货时间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审小组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 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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