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潜在参选人: 现针对原公告“.比选文件获取”以及“.参选文件的递交”作以下变更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更正为:“.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更正为:”.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公告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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