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年总行餐厅厨杂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郑州银行年总行餐厅厨杂用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资金由采购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郑州银行”或“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郑州银行年总行餐厅厨杂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 比选范围:总行职工餐厅运营必备厨杂用品。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且满足采购人的各项服务质量要求。
.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选包,选取家成交单位。
.比选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捌仟柒佰零玖元捌角叁分(小写:¥.元)(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比选最高限价的,其比选将被否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商业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文件)。
.供应商承诺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能力且愿意为郑州银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郑州银行业务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万元及以上罚款)。
()本次采购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自愿接受郑州银行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考核和监督管理。
()企业高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以上内容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见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进行打印,查询时间要求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采购截止日之前,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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