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堰镇刘海村烘干房光伏安装工程以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丁堰镇刘海村;()工程规模:丁堰镇刘海村烘干房屋顶约平方米,安装光伏发电板千瓦时,建成后需形成稳定的光伏发电能力;()工程质量及要求:①中标人需在刘海烘干房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板,所用材料需为一线品牌,包括光伏板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并网接入及后期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②在整个施工或服务期间,中标单位须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安全施工规范、标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响应光伏资质的单位。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元/瓦(含税费等一切费用),超过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日起的天内完工,务必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期间中标单位需严格把控工程进度,保障按时交付,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相关责任,无论直接或间接,均由中标单位独自承担 。
五、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正式票据,转账结算(如项目涉及的所有审计服务费均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六、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报价失误均自行承担后果,勘测现场联系电话:。
七、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八、本公告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北京时间)。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公示时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至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不报名)。
十、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①单位报名时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②单位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④所涉及的相关证明资料;本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居晶晶;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如皋市丁堰镇便民服务中心至招投标办公室。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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