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东瓯大厦改造提升项目(鹿城区望江东路号)一期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备案,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业主为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外立面改造面积约 ㎡,内部建筑改造面积约㎡,其中地上面积 ㎡,地下面积 ㎡,估算费用约.万元。 .招标范围:东瓯大厦改造提升项目(鹿城区望江东路号)一期工程包括地下室的装修、一层大厅的装修、顶层和屋面观景平台的装修、外立面改造(含幕墙工程)、结构加固、设备安装、变配电、标准层布局墙体隔断等工作。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同时具备以下第()项和第()项资格,或组成联合体具备以下第()项和第()项资格: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个;②联合体投标时必须以联合体协议书上明确分工负责承担建筑工程(不含结构补强)施工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牵头人外的联合体成员必须为负责结构补强专业施工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企业;③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该名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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