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平邑县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邑县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类别:工程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平邑县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平邑县充电站工程,包含平邑县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一期部分共计座充电站设施,设施内容包含充电桩高低压配套设施、充电桩设备安装、充电站配套土建工程、充电站智能监控道闸系统、岗亭休息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平邑县全域。()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工期:平邑县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日历天。平邑县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监理服务周期随施工工期,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预算金额:平邑县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元:平邑县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监理标段:.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平邑县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平邑县全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接受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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