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集团北京农副产品产地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油集团北京农副产品产地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油阳光餐饮(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北京农副产品产地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阳光餐饮公司为北京区域各餐饮项目开展农副产品产地食材类采购,目前资金已落实,组织开展公开招标。 .招标产品范围:阳光餐饮公司北京区域农副产品产地食材类物资采购,农副产品包括而不限于蔬菜、水果、面粉、鸡蛋、猪肉、禽肉等,项目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实施或交货地点:北京市,中标后响应采购人发出的订单要求的具体地点,详见附件项目地址。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中标后响应采购人发出的订单要求,执行双方商谈结果。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基地要求:投标人在北京或周边地区需满足以下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拥有蔬菜水果自有基地或拥有经营管理权。 .场地要求:投标人在北京有经营业务场所,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保障能力,需提供办公场所的租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明。 .车辆要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至少有辆固定供货车辆。自有车辆的,需提供用于每日送货的运输车行驶证(行驶证需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及车辆图片;租赁车辆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及车辆图片。 .信誉要求: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投标人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