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现对我单位农副产品采购项目公开遴选供应商,服务期限为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遴选家农副产品供货单位,负责日常农副产品供给及配送工作, 其中包括畜禽肉、蔬菜、水产类、瓜果、其他类等。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经营无异常。   (三)需具备满足本项目的经营场所、有冷藏库、车辆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施及设备须满足项目需求。   (四)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近三年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申报材料   (一)供应商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最新一期各类产品价格情况。   (四)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显示本公司未被列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如被列入严重失信惩戒对象不得参与遴选。   (五)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与技术力量(资质状况、管理体系认证、冷藏面积、监测仪器、食品安全、食品来源等)、配送方案(团队配备、配送时效等)、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承诺、到场时间、人员调配等)等。   (六)提供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   (七)近三年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承诺书)   (八)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或个人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要用纸质文件袋贴封条密封(封口盖章),文件袋正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如产生不良后果,申报单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相关申请。   四、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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