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芦蒲镇人民政府年对入海水道(征迁户)夏季慰问物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招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芦蒲镇人民政府年对入海水道(征迁户)夏季慰问物品采购项目 最高单价限价:元/户。 采购需求:芦蒲镇人民政府年对入海水道(征迁户)夏季慰问物品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大米、面粉、大豆油、牛奶,预计采购量户;“预计采购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约依据,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量为准;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 供货地点:芦蒲镇内(招标人指定地址) 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参数、国家标准及有检测合格报告为合格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无民事纠纷,否则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采购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栋楼,联系电话: 。获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工本费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芦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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