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安徽大市场支行、新站支行等个网点联网报警设备供货与安装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市分行安徽大市场支行、新站支行等个网点联网报警设备供货与安装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拟进行辖区网点联网报警运营维护采购,本项目分为标段: 标段:片区,包含包河区支行、桃花支行、新站支行、安徽大市场支行、金鼎广场支行个网点,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紧急报警按钮、门磁探测器、灯光、监控设备及联网报警主机的供货、布线、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 标段:片区,包含巢湖市支行营业部、巢湖烔炀支行个网点,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紧急报警按钮、门磁探测器、灯光、监控设备及联网报警主机的供货、布线、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 每个标段拟各选取一家供应商,工期:日历天,设备质保期: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年,采购预算不超过元(其中标段:不超过元;标段:不超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片区;()片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须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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