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网算法处理一体化网络环境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网算法处理一体化网络环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内网算法处理一体化网络环境。
. 数量:(套)。
.主要功能:构建内网算法处理一体化网络环境,用于支撑效能评估价值数据快速高效交换,设备用于连接支持协议的存储设备、支持协议的服务器。
. 交货地点:南京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所内(国睿路号)。
.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到货。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有效期已满,则须提供能够证明证书延期审核通过的,包括但不限于评审小组签署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制造商鲜章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有效期已满,则须提供能够证明证书延期审核通过的,包括但不限于评审小组签署的相关证明材料)。
. 所投产品近三年(自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项供货业绩(所投产品供货业绩包含所投产品及所投产品同型号不同规格配置的产品供货业绩)。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主体(合同乙方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制造商的代理商)、合同标的、产品型号、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主要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复印件为准,需能充分反映出该业绩为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合同不能表达的,可附相应的技术协议、验收报告等专家认可的佐证说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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