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民法院绿植摆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鼓楼区人民法院绿植摆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号中闽天骜大厦层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鼓楼区人民法院绿植摆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年(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年(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服务期
最高 限价
谈判 保证金
技术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鼓楼区人民法院绿植摆放项目
年(采用++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元/年
元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