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沙建镇大坑村主干道两侧及幸福院周边环境提升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委托漳州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书面推荐方式组织沙建镇大坑村主干道两侧及幸福院周边环境提升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前锋后井新村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沙建镇大坑村主干道两侧及幸福院周边环境提升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元(含暂列金元) 最高限价(元)::.元(含暂列金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所属行业 谈判保证金 - 沙建镇大坑村主干道两侧及幸福院周边环境提升建设 项 .元(含暂列金元) 否 .元(含暂列金元)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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