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下站点艾灸室排烟系统改造项目竞价公告
一、采购人: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
二、项目名称: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下站点艾灸室排烟系统改造项目(共个站点)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标段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元)
备注
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下站点艾灸室排烟系统改造项目
项
.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云采链采购一体化平台中竞价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改造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日内完成改造工作,否则采购方有权对采购结果不予承认;
.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参数和要求改造,若因改造工作进度问题影响采购人工作开展的将列入采购方的失信供应商名单,同时向供应商追究法律责任及赔偿采购方经济损失;
.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器械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全新设备/器械(含配件),均为合法正当渠道、包装完好;
.为确保项目质量,需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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