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年月日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及项目概况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文号为发改基础【】号。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经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授权负责本项目实施工作。项目招标人/业主单位为: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国家资本金及企业自筹。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第包-消防车辆采购”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机场主力泡沫消防车 台 驱动,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须为本次所投的主力泡沫消防车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业绩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所投同型号产品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台的供货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应包含首页、盖章页以及能够体现设备名称、型号、供货数量的设备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合同卖方可为投标人、制造商或其它代理商。 .售后服务:制造商应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投标时,针对所投产品,应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授权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及售后服务机构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投标前应在必联网(://..)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必联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投标人如在投标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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