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年供暖用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为自筹资金,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年供暖用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公-、
.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万元,其中第一包:万;第二包:万,第三包:万;第四包:万元;第五包:万;第六包:万;第七包:万;第八包:万。(各包卡原煤单价控制价为元/吨)
.采购需求:第一包采购原煤:卡/吨;第二包采购原煤:卡/吨;第三包采购原煤:卡/吨;第四包采购原煤:卡/吨;第五包采购原煤:卡/吨;第六包采购原煤:卡/吨;第七包采购原煤:卡/吨;第八包采购原煤:卡/吨。
.质量标准:外在水≤%,灰份≤%,挥发份%-%,硫份≤.%,热值≥/,焦渣(-), 粒度:-。不参杂使假、无矸石粉、无煤泥、无烟煤。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履约能力;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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