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荆门市中心医院第八批医疗设备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荆门市中心医院第八批医疗设备,本项目分三个包,包为光学相干断层成像仪()个, 眼底广域成像仪个;包为婴幼儿肺功能台;包为运动心肺测试系统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包括所有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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