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汉川市人民医院年度中药饮片颗粒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汉川市人民医院人民大道院区、欢乐街院区年度中药饮片颗粒配送服务,本项目采用清单招标采购,单价招标,按需配送。各品规单价不得超过单项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包含产品制造、包装、运输费(含保险、卸车费、入库)等一切费用,该项目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年,按需配送,据实结算,执行一票制。()交货期:采购人向中标人发送采购计划后,一般药品天内送达,急救药品应保证在小时内送达,急需药品应保证在小时内送达。实际供货时无论批量、还是零星,都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送达到指定地点。()质保期: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且供应商按医院规定。配送药品距失效期必须年及以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