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粤港澳大湾区人文协同发展,深化湾区城市青少年文化互鉴共融,谱写新时代华美乐章,我局拟开展第七届“童声·同心·同梦”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艺术展演活动,现对该活动进行招标采购,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七届“童声·同心·同梦”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艺术展演活动。   二、预算金额   万元(含)以内。   三、服务需求   (一)活动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唱、群舞、戏剧演出、朗诵、器乐演奏、非遗展示等;   (二)活动内容应健康向上、形式丰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应广泛动员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参与,参演队伍应不少于支;   (四)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策划、执行、宣传等所有活动相关工作及费用。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投标资料要求   (一)上述第四点中罗列的申请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二)公司相关资料:如公司简介、资质经验证明、团队介绍等。   (三)以往文化活动项目案例介绍,每个项目均须附上完整的项目合同扫描件。   (四)本次活动的开展方案。   (五)详细的项目报价书。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六、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小组对所有投标人资格进行有限性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项目报价、综合实力、项目经验、项目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采取百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中标候选人。   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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