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采购一批手机柜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采购一批手机柜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某单位采购一批手机柜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详见谈判文件 说明: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采购预算:.元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有效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有....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