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采购一批手机柜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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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采购一批手机柜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某单位采购一批手机柜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详见谈判文件
说明: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采购预算:.元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有效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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