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比选内容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预算金额.万元。 三、比选资格 比选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 获取文件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获取文件方式: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同时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五、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年 月日: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重庆两江新区康美街道金渝大道号金泰智能产业园栋区。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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