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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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江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场地硬化、增加排水管网、修复伸缩门及围墙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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