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或“采购人”)是年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为中小银行提供中后台科技共享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共为山东省内外包括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内的家中小金融机构提供金融科技共享云服务。 网络查控类业务系统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人行、金监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权机关的线上对接系统,以法律政策为抓手,以系统对接为依托,助力有权机关对金融违法犯罪的惩戒及受害人的保护。网络查控类业务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账户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司法扣划、布控(动态查询)等,以满足司法和监管需求。目前线上对接的主要的有权机关查控系统包括人民银行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最高法查控系统、公安部查控系统、最高检查控系统、国监委查控系统、国家安全机关查控系统等。 根据内蒙古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公安厅疑似涉诈账户防范平台的监管要求,加快推动部、省两级资金阻断机制体系建设,强化警银协作配合,公安部查控中心形成了部、省两级具体对接方案,由查控中心、地方公安、地方银行共同配合,共同开发部署相关系统,实现名单布控阻断、保护劝阻潜在事主、申诉救济处置等业务闭环流程。 目前各城市商业银行均建设了网络查控类业务系统,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国家信创战略要求,各行网络查控系统均面临着升级改造难度大、新接三方进度慢等问题。作为联盟成员行之一的内蒙古银行自行建设了网络查控类系统,同样面临这些问题。内蒙古银行对省部级网络查控相关业务新产品接入和持久运维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按内蒙古公安厅要求需要实现疑似涉诈账户防范平台的快速对接。 本项目主要分为以下两项内容: 一是协助内蒙古银行完成省部级网络查控业务的建设。 二是协助内蒙古银行完成区公安厅疑似涉诈账户防范平台的对接上线。 二、项目介绍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银行网络查控业务迁移实施项目采购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非财政资金)。 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三、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所有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供应商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截至报价之日,未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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