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标服务(第-包)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靶标服务(第包)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某单位靶标服务
见技术文件
架次
见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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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靶标服务
见技术文件
组
某单位靶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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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靶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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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靶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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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靶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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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特点进行报价,报价应当包含产品包装、运输及后续提供服务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备份产品运输费用)。
.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所有服务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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