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邀请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受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宜清集采竞谈【】号; (三)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一标段:.元,大写:壹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二标段:.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企业自筹; (四)交货/服务期限:第一包: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车辆交付、车辆上户;第二包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车辆交付、车辆上户。 二、釆购项目内容):一标段:轿车(纯电);二标段:商务车(增程式)。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一般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釆购提出的特定条件: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 五、 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四)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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